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能源局印發了《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發改環資〔2024〕165號,以下簡稱《目錄》)。
本文特轉發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就《目錄》答記者問,以及相關原文、附件,附件點擊下方鏈接下載: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能源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各證監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壯大綠色發展新動能,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基礎上,結合綠色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修訂形成《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區域、領域發展重點,以《目錄》為基礎,出臺和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對生產、流通、消費等各環節給予鼓勵支持,為相關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各有關部門可以《目錄》為基礎,根據工作實際制修訂細化目錄、子目錄或拓展目錄,提高《目錄》的可操作性,引導社會各界更好支持相關產業發展。
三、各地方、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做好《目錄》與相關支持政策的銜接。《目錄》印發實施前已開工的項目,產業類別認定仍可按照《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執行;《目錄》印發實施時已完成審批、核準、備案但未開工的項目,產業類別認定可自行選擇按照《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或《目錄》執行。
四、各地方、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國內交流,推廣支持相關產業發展的經驗做法,推動綠色標準國際合作,逐步建立《目錄》與相關國際綠色標準之間的互認機制。
五、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符合《目錄》要求的境內項目或活動以及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等境外地區的項目或活動提供金融支持。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資源環境狀況、科學技術進步等情況,適時對《目錄》進行調整和修訂。
附件:1.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
? ? ? ? ? 2.《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的解釋說明
國家能源局
2024年2月2日
就上述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接受采訪,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的修訂背景
答:2019年2月,為明確綠色產業發展重點,把政策和資金引導到對推動綠色發展最重要、最關鍵、最緊迫的產業上,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目錄(2019年版)》),明確了綠色產業類別和內涵,為各地方、各部門制定完善綠色產業支持政策提供了有力依據,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發揮了積極導向作用。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碳達峰碳中和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我國推動綠色發展的內外部環境和政策要求發生了深刻變化,同時,綠色產業發展取得長足進展,綠色低碳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為適應綠色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關于“適時修訂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引導產業發展方向”的要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啟動了本輪修訂工作。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的主要內容
答:我們在廣泛征求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形成了《目錄》。《目錄》共分三級,包括7類一級目錄、31類二級目錄、246類三級目錄。
第一部分是節能降碳產業。主要指推動節能降碳的裝備制造、改造升級、綠色轉型等相關產業。具體包括高效節能裝備制造、先進交通裝備制造、節能降碳改造、重點工業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溫室氣體控制5類二級目錄,節能鍋爐制造、節能窯爐制造等38類三級目錄。
第二部分是環境保護產業。主要指推動環境保護的裝備和原料材料制造、環境污染治理等相關產業。具體包括先進環保裝備和原料材料制造、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其他污染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5類二級目錄,大氣污染防治裝備制造、水污染防治裝備制造等39類三級目錄。
第三部分是資源循環利用產業。主要指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的裝備制造、項目活動等相關產業。具體包括資源循環利用裝備制造、資源循環利用2類二級目錄,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裝備制造、水資源高效及循環利用裝備制造等16類三級目錄。
第四部分是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主要指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裝備制造、相關設施建設運營、項目活動等相關產業。具體包括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清潔能源設施建設和運營、能源系統安全高效運行、傳統能源清潔低碳轉型4類二級目錄,風力發電裝備制造、太陽能利用裝備制造等39類三級目錄。
第五部分是生態保護修復和利用。主要指服務于我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的相關產業。具體包括生態農林牧漁業、生態保護修復、國土綜合整治3類二級目錄,現代化育種育苗、種質資源保護等34類三級目錄。
第六部分是基礎設施綠色升級。主要指推動提升建筑、交通、環境、能源等基礎設施綠色化程度,助力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的相關產業。具體包括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物流、環境基礎設施、城鄉能源基礎設施、信息基礎設施6類二級目錄,綠色建筑建設和運營、超低能耗和低碳建筑建設和運營等40類三級目錄。
第七部分是綠色服務。主要指為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的相關產業。具體包括咨詢監理、運營管理、監測檢測、評估審查核查、綠色技術產品研發認證推廣、資源環境權益交易6類二級目錄,綠色低碳轉型產業項目勘察服務、綠色低碳轉型產業項目咨詢和設計服務等40類三級目錄。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的主要變化
答:在保持《目錄(2019年版)》體例、架構、內容總體連續穩定的同時,結合綠色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調整了目錄名稱,對目錄結構、覆蓋范圍、產業內涵等進行了優化完善,進一步增強《目錄》的指導性、實用性。與《目錄(2019年版)》相比,主要有以下4方面變化:
一是調整目錄名稱,全面落實“雙碳”戰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我國已構建完成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目錄名稱由“綠色產業指導目錄”調整為“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納入了低碳轉型相關產業,與綠色金融、轉型金融工作更好銜接,充分體現了“雙碳”工作導向。
二是優化目錄結構,更好厘清產業邊界。《目錄(2019年版)》中的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2類一級目錄中均包含污染治理、資源循環利用的內容。《目錄》將上述2類一級目錄調整為節能降碳產業、環境保護產業、資源循環利用產業3類一級目錄,相應調整有關二級目錄、三級目錄設置,使產業邊界更加清晰。
三是拓展覆蓋范圍,增補重點新興產業。根據綠色低碳轉型產業發展形勢和特點,新增了溫室氣體控制、重點工業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綠色物流、信息基礎設施、綠色技術產品研發認證推廣、新污染物治理、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裝備制造等一批新興的綠色低碳轉型重點產業,引導政策和資源支持相關產業健康發展。
四是明晰產業內涵,強化法規政策要求。根據產業發展實際,更新完善《目錄》各條目的解釋說明內容,明確各類產業的具體內涵、最新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要求,強化先進性引領,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推動相關行業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發展。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的應用實施安排
答:《目錄》根據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綠色發展目標任務要求,明確了綠色低碳轉型方面需要重點支持、加快發展的產業,細化了相關產業的具體內涵和要求,有利于強化產業綠色發展導向,推動形成各方支持政策合力,為培育壯大綠色發展新動能、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提供支撐。
為進一步做好《目錄》應用實施,我們在印發《目錄》時強調,各地方、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區域、領域發展重點,以《目錄》為基礎,出臺和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可根據工作實際制修訂細化目錄、子目錄或拓展目錄。各地方、各部門要做好《目錄》與相關支持政策的銜接,進一步加強國際國內交流,推動綠色標準國際合作。鼓勵金融機構為符合《目錄》要求的境內項目或活動以及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等境外地區的項目或活動提供金融支持。
后續,《目錄》將根據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資源環境狀況、科學技術進步等情況,適時調整和修訂。
來源:國家發改委
供稿:清能低碳公司
鄂公網安備 420111020044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