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發布。意見分為10章共33條,提出未來5年和到2035年美麗中國建設的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重大改革措施,是指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本文特將《意見》的“一圖讀懂”政策解讀及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轉載如下。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問:意見提出的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是什么?
答:在主要目標方面,錨定三個時間節點目標要求:到2027年,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國家生態安全有效保障,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實踐樣板,美麗中國建設成效顯著。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國家生態安全更加穩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展望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點領域實現深度脫碳,生態環境健康優美,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實現,美麗中國全面建成。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意見提出了以下方面的重點任務。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激勵性政策舉措?
答:意見從不同角度提出一攬子激勵性政策舉措,調動各方面共建共享美麗中國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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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抓好意見的組織實施?
答: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美麗中國建設的全面領導,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制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建立覆蓋全面、權責一致、獎懲分明、環環相扣的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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