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為加快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改委等十五部門根據國務院關于碳足跡管理工作部署和分工意見,制定并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該《方案》的發布,明確了我國產品碳足跡管理工作目標和實現路徑,提出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旨在推動重點行業產業鏈供應鏈升級,增進碳足跡工作國際交流互信,有效應對歐美涉碳貿易壁壘沖擊,加快生產和消費綠色低碳轉型。
十五部門聯袂發布,深化碳足跡管理實施藍圖
2023年11月,國家發改委聯合五部門發布了《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24年6月4日,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共計十五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意見》到《方案》不僅標志著我國碳足跡管理體系構建從規劃邁向實質操作階段,也凸顯了跨部門高效協同在推動綠色低碳轉型中的核心作用。此次十五部門的聯合行動,不僅展示了國家層面對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的高度重視與統一部署,也為實現“雙碳”目標、驅動新質生產力躍升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石,標志著我國在構建全球氣候治理體系中的主動作為與責任擔當。
市場主導,政府領航,碳足跡管理建設新篇章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是《方案》中提到的總體要求之一。《方案》明確了要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引導鼓勵各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碳足跡數據報送、規則制定、標識認證、國際交流等工作,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造多方參與的碳足跡工作格局。相比于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政策原則的“全國一盤棋”和“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我國碳足跡體系建設選擇了以市場為主導的發展模式。這一發展模式寓意著從碳足跡核算規則制定、數據庫建設,到產品碳標識認證貼簽等一系列工作中,市場主體可能發揮決定性的作用。
“數智并進”,碳足跡管理步入新時代
此次《方案》將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放在碳足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當中,提出引導碳足跡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提升數據質量,保障數據安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行業、企業率先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試點工作并積極推廣。產品碳足跡的分析通常需要采集到從企業一直延伸到上游供應鏈的數據,高質量、可信賴的數據是保證碳足跡結果可靠的前提。數據質量的管理始終是碳足跡工作中的難題,碳足跡數據需要滿足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有效性要求,數字化和智能化技術被視為提高數據的質量和確保數據安全的有效手段。
2030年前碳足跡建設目標“兩步走”
《方案》提出到2027年,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到2030年,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覆蓋范圍廣、數據質量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實質性參與產品碳足跡國際規則制定。相比于《意見》,本次《方案》在2030年前碳足跡建設目標任務進行了調整,一階段完成目標從2025年國家層面出臺5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修改為于2027年出臺100個左右。考慮到碳足跡體系是個龐大的系統性工程,跨行業、跨學科,且僅數據庫的完善就需要數年時間,加之我國目前尚未有成熟的數據庫建設標準落地,因此推遲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的落地時間也就在情理之中。并且時間線的推遲反映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所需時間、資源、難度的慎重考量。在確保標準質量“過硬”和切實可行的前提下,給予相關部門和企業更多的時間來準備和適應這一新體系。同時標準數量的增加意味著覆蓋的產品范圍更廣,管理也將更加全面和精細。
深化“碳標識”分級管理,驅動產業鏈綠色轉型
在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方面,《意見》提到“明確碳標識適用范圍、標識式樣、認證流程、管理要求等”。《方案》進一步補充:“鼓勵探索開展重點行業和細分領域的產品碳足跡分級評定和管理工作”。分級管理制度將根據企業產品的碳足跡表現進行分級,識別高碳產品和低碳產品,以督促企業更有效地開展以產品碳足跡評價為指標的全產業鏈減排降碳工作。同時,這一措施還將包括企業碳足跡數據的強制性披露,增加企業操作的透明度,推動行業內良性的環保競爭。通過建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在消費側引導企業和消費者關注產品的碳排放情況。倒逼企業從低碳技術創新、優化生產管理等手段入手挖掘減排潛力,帶動上下游供應商、客戶企業完成產業鏈協同減排,推動企業向碳中和和可持續發展方向轉型,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和環境保護的實現。
制定標準有重點,數據庫建設有先后
《方案》將發布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和建立完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作為重點工作任務。相對于《意見》,該《方案》進一步拓展并明確了重點產品范圍,更全面地覆蓋能源行業、大宗基礎原材料和電子電器產品。從“以電子產品、家用電器、汽車等大型消費品”拓展為“優先聚焦電力、煤炭、天然氣、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能源行業是我國碳排放大戶,碳足跡管理自然也要牽著能源行業的“牛鼻子”,鋼鐵和電解鋁等產品一方面是生產過程碳排放水平較高的產品,另一方面受到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俗稱“碳關稅”)的管控,鋰電池等電子電器產品則受到歐盟《新電池法案》等綠色貿易壁壘政策的約束。生態環境部選擇上述產品顯然充分考慮了產品所在行業的排放特性,以及我國在產品出海過程中正面臨的國際綠色貿易壁壘體系的挑戰。與此同時,《方案》提出鼓勵企業機構積極推行探索團體標準,明確所有產品層面的碳足跡標準可以團標先行,邊摸索邊調整;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再由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擇優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以激發企業和機構在標準制定中主動性和創新性,加速碳足跡標準的制定和應用,也將進一步提升團標的權威性和應用范圍。在數據庫建設方面,《方案》中首先明確了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的建設邏輯:“依托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優先聚焦基礎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發布產品碳足跡因子,建立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通過明確統一的數據庫建設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各地區和行業在數據收集和流程處理上的差異,確保數據的標準化和一致性,更準確、更高效地支持全國范圍內的碳足跡核算工作。其次,數據庫建設優先聚焦基礎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是因為這些領域通常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在最關鍵的高排放行業和產品中率先開展碳足跡核算,更易于取得顯著的減排效果。
強化政策支持與協同,構建多方參與格局
《方案》明確提出,推動將產品碳足跡要求融入貿易、財政、金融和產業等政策,形成推廣產品碳足跡的政策合力。促進產品碳足跡與碳排放權交易、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環境影響評價等機制的有機銜接,協同推進碳減排。將產品碳足跡要求融入貿易、財政、金融和產業等政策,意味著政府在各個領域均考慮并強調產品碳足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吸引包括政府、行業協會、企業,以及服務機構等主體的廣泛參與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共建,意味著我國碳足跡管理體系將具有涉及主體多、影響范圍廣的特點。同時在相關任務方面鼓勵研究機構、行業協會、企業等各方參與,努力構建各方聯動、共建共擔共享的工作格局,體現了對碳足跡工作涉及主體的全覆蓋和總動員。產品碳足跡管理疊加碳交易制度協同發展,能夠起到雙向促進的作用。我國碳配額市場面臨擴容,CCER市場已經重啟,眾多行業和機構參與碳市場的空間較大,碳足跡能夠讓市場參與主體全面掌握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情況,同時在市場準入、配額分配等環節能夠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可能會允許CCER抵消一定比例的范圍3排放,以充分發揮產品碳足跡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應用低碳技術、實施低碳改造、優化能源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達到進一步完善全國碳市場,逐步拓展碳管理行業納入范圍,擴大碳交易覆蓋主體的目的。此外,《方案》相對《意見》還新增了 “鼓勵投資機構和評級機構將產品碳足跡納入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及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這是對今年4月,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的明確響應,在《指導意見》中官方層面首次明確將ESG納入信評,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方法與模型。將碳足跡管理與ESG工作進行關聯,積極踐行ESG是企業獲取國際市場認可、增強競爭力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國吸引外商投資和優化貿易結構的必然要求。通過這一舉措,企業不僅能夠在國內市場上獲得更多投資和融資機會,還可以在國際市場中展示其環境和社會責任,從而吸引國際投資者的關注。真正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碳足跡應用場景拓展,消費端牽引形成助力
相比于《意見》對企業從生產端實現自主降碳方式的鼓勵,《方案》更傾向于從消費端倒逼產業鏈實現降碳減排:依托政府和國有企業加大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和推廣應用力度,引導商場和電商平臺等企業主動展示產品碳標識,培養消費者綠色消費習慣,將碳足跡管理要求納入政府采購標準為企業進行碳足跡管理提供了全新的動力。碳足跡管理不僅有利于企業降本增效、提升自身技術與管理水平,更可以塑造企業綠色形象,提升產品在消費者、客戶企業、政府采購等環節的競爭力,助推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方案》鼓勵政府率先垂范低碳采購、平臺積極引導碳足跡展示與低碳銷售、金融機構為披露碳足跡產品提供綠色金融支持,為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了多維度保障。期待地方政府、各平臺企業與金融機構早日出臺相關落實細則,為建立健全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提供更多動力。
共建“一帶一路”碳足跡規則互認,外貿產品成重點
在《方案》中,針對《意見》重點任務八“推動碳足跡國際銜接與互認”進行了詳細補充,明確積極應對國際涉碳貿易政策、推動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對接、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產品碳足跡規則交流互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規則制定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五個部分內容。涉碳貿易體現了對歐盟碳關稅和新電池法等涉碳貿易政策受關注程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廣,其中第2條提到的要優先發布規則標準的重點產品,就包括碳關稅和新電池法已明確管控的出口產品。此外還有多處提到了國際銜接方面的內容,包括跟蹤研判國際碳足跡發展趨勢、推動規則國際對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規則交流互認。明確加強我國碳足跡話語體系的建設與國際舞臺發聲,在國際規則框架下,構建具備自主話語權、符合當下產業發展現狀的碳足跡規則標準,參加全球規則制訂,才能有力地支撐我國綠色低碳產品“走出去”。要推動“一帶一路”國家產品碳足跡規則的互認,鼓勵國內專家走出國門,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碳足跡標準的制定。尤其是鋰電池、光伏、新能源汽車和電子電器等重點外貿產品,這些產品在國內外的發展勢頭迅猛,對碳足跡的核算要求也越來越高,我們需要進一步確立和擴大本國的優勢,積極參與推動產品碳足跡國際標準的制定,在未來的國際碳市場中具備更多的話語權。
強化碳足跡數據質量,數字化技術是關鍵
《方案》中提到,強化產品碳足跡數據質量。綜合運用大數據、區塊鏈、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等技術,提升數據監測、采集、存儲、核算和校驗的可靠性與即時性。數據質量對于碳足跡的分析具有深遠的意義。碳足跡通常需要深入具體的生產工藝流程,同步關聯上下游供應鏈的生產,需要處理龐大的實際生產數據。一個生產過程可能涉及成百上千中間流和基本流的輸入輸出,對應原輔料、能源的消耗和主副產品的產生,以及整個生產過程與環境的交互。數據質量影響產品碳足跡計算準確性和可信度。數據質量評估維度包括時間代表性、地理代表性、技術代表性、完整性等。前沿技術的使用是建設大型數據庫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提高基礎數據的數據質量。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技術為數據的監測和采集提供便利;大數據技術涵蓋了數據采集與預處理、數據存儲、數據清洗、數據查詢分析等方面的技術,為碳足跡數據庫的建設提供基礎技術保障;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安全、共享、去中心化的技術方案,有助于實現碳足跡基礎數據在整個供應鏈上的可追溯性和準確性。
企業側應對策略:
(一)積極響應國家碳足跡管理體系實施方案,有序開展自身碳管理體系能力建設,夯實采購、生產、分銷等全流程數據基礎,重視低碳、清潔技術的研發投入,把綠色低碳循環作為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路徑。
(二)從企業實際情況出發,積極開展碳足跡管理的試點示范項目,尋找減碳的機會和潛在的成本節約點。重點推進關鍵產品的碳足跡建模、核算、評價、認證工作,制定企業綠色采購戰略,源頭優化供應鏈碳管理,力求在行業內樹立示范標桿,以點帶面,推動整體碳管理水平的提升。(三)高度重視碳足跡數據的質量,通過引入先進的數據管理工具和技術,如工業互聯網、大數據和區塊鏈,增強企業碳足跡數據的公開透明度,確保數據的可訪問性和可驗證性,建立完善的質量管控評價體系,為企業的碳管理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持。
(四)積極參與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規則和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PCR)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基于自身在行業內的專業經驗,與友商和行業協會合作共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細分行業碳足跡標準,通過標準化提升企業碳管理的規范性和權威性,彰顯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行業擔當。
(五)加快建立企業內部的碳足跡數字化管理系統,搭建完善的行業企業碳足跡數據庫。綜合運用大數據、區塊鏈、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等技術,提升數據監測、采集、存儲、核算和校驗的可靠性與即時性,提升企業碳足跡管理的效率和精細化水平,實現碳足跡數據的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助力企業全面掌握和優化碳排放情況。(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推動碳足跡管理在各類應用場景中的實踐。深入挖掘碳足跡管理在企業融資、原材料采購、國際涉碳貿易和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等方面的價值,探索碳足跡管理的商業模式創新,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品牌價值。
(七)加強碳足跡管理相關技術研究,積極引進和應用新技術,加強數字技術、節能降碳技術、基于云端的安全技術、碳足跡智能計量器具和低碳專利的研發和應用。推動新技術在企業內部和外部的應用,提升企業的整體碳足跡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為行業技術進步做出貢獻。
(八)加強對國內外碳足跡管理法規和政策研究,持續研判相關的國際發展趨勢,主動參與國際層面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標準制定和專業人才培養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應對國際政策和碳市場動態的快速變化,及時正確地調整企業發展戰略。借鑒國際先進技術與經驗,保障企業出口產品碳足跡信息安全,推動數據的互聯互通,提升企業碳管理的國際化水平和競爭力。
(九)結合企業自身特性,明晰管理重點
中央企業:《方案》強調,需引領行業龍頭與大型中央國有企業在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的制定與應用方面扮演領航者角色,發揮其示范與帶動效應。尤其是關鍵行業,更應勇擔探路先鋒,主動肩負起先行先試的重任,聚焦企業綠色轉型的核心區域和低碳技術突破的關鍵環節,系統規劃并實施一系列前沿科技研發項目。與此同時,還要持續構建并完善碳足跡管理的支撐體系,通過不斷優化內部管理機制,強化供應鏈的低碳化改造;強化與金融機構及投資機構的綠色金融協同創新合作,利用金融工具激勵低碳投資,加速企業綠色轉型進程;借力于信息技術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推動數字化平臺的廣泛應用;抓好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凝聚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強大合力,最終驅動新質生產力躍升,助力國家“雙碳”目標實現。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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